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沈阳市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1-01-07 14: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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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茂是沈阳市和平区人。2012年的7月份参加的工作,毛茂是一名新闻工作者 ,每天都要早出晚归的。到目前为止,毛茂已经工作了将近5个月。单位会计李大姐说,单位已经给这批新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关于这个公积金,毛茂想咨询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沈阳市是如何规定的?
针对毛茂的这个问题,借贷网的小编来为他来介绍。因为所在地是沈阳市,每个地方的缴存标准是不同的,有的地方缴存的多,有的地方缴存的少。同样的也有可能,有的单位缴存的少;有的单位缴存的多。根据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条例》可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照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标准执行。我市公布的历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是:1994年至1997年为5%,1998年至2000年为6%,2001年至2007年为8%,2008年调整为5%-12%(缴存比例低于8%的主要为少数县区单位及职工)。1999年5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的,可按照个人15%、单位20%的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依法足额缴纳税款的企业和有资金来源的行政事业单位,经批准可以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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